2008年9月
5
星期五

 
 
 
 
 
 
 
 

 

认证程序
◆申请方在提出认证申请时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受控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以上文件最晚应在现场审核前60天提交。如果申请1994版认证,《程序文件》可以不提交。但当QAC的文件审核员或合同评审员认为申请方需要提交其他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时,申请方应按要求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认证所覆盖范围的产品/服务简介;
  □申请认证所覆盖范围的产品/服务简要流程图;
  □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所遵守和执行的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行业上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标准目录;
  □行业上有强制性要求的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
  □必要时应按照中心的要求提交其他补充材料。
  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审核认证工作流程和提交的申请文件与上述情况略有不同,具体要求详见中心编制的《申请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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